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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二十八章 没人比我更了解北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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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bsp;   何小萍。

    萧穗子最害怕,也是最期待的一个名字。

    害怕是因为他和林跃的二人世界很可能因为这个名字被打破现在的郝淑雯,在她心里连电灯泡都算不上。

    而期待嘛,是因为她、何小萍、林跃三个人有许多快乐的回忆。

    一起尝他新做的腌菜被辣哭;一起推着板车去市场买菜,险些误了饭点,被司务长骂得狗血淋头;林跃给她讲解文言文,何小萍在旁边打瞌睡,最后整个人翻进泳池;还有出板报的时候,明明什么都不懂还非要出谋划策……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总之只有在他们两个面前,何小萍才会流露出一个年轻女孩儿该有的活泼。

    刘峰迟疑片刻,点头说道:“知道。”

    林跃看他有些言不由衷:“怎么了?”

    “何小萍……她……”

    “你这是怎么了?有话直说。”

    “我是知道她家住哪儿,但是已经半年多没去找她。”

    “为什么?”问话的是萧穗子,刘峰来北京前去找过她,说他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是找到何小萍,然后守株待兔,一定要把林跃等回来,不然他这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刘峰重重地叹了口气:“何小萍认为都是因为我林跃才失踪的,她说她这辈子都不会原谅我,也不想再看到我,更不会接受我的好意,并警告我离她远一点,打那以后每次过去只确认一下八顿是不是还在,然后便离开。”

    萧穗子特别能够理解何小萍的想法,她何尝没有恨过刘峰,但是想到陈灿……如果她恨刘峰,意味着她也要恨林跃,可她真能恨的起来吗?说到底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无法单纯地恨林跃,也就不能否定刘峰。

    何小萍不一样,是,刘峰帮了她不少,可是跟林跃对她的帮助比较,差了太多太多,早在林丁丁用美人计离间林跃和刘峰时,何小萍就劝刘峰好好想想,谁才是不求回报地对他好的那个人,可惜刘峰让她失望了。

    这种情况下,林跃不计前嫌救了刘峰的连队,然而代价是他的命。得知该消息后,何小萍还能用刘峰待人的好来说服自己宽恕吗?所有的“一笑泯恩仇”都是因为在意的程度不够。

    “刘峰……”

    萧穗子没有想到会是这种情况,而刘峰始终没有在信里提及在北京的遭遇,现在看来这两年他过的并不好。

    “不用担心,我没事。”

    他听得出萧穗子的画外音:“都习惯了。”

    郝淑雯打断三个人的对话,拉着林跃的手说道:“我饿了。”

    “那走吧,先去吃饭。”

    看着快步前行的两个人,萧穗子感慨万千:“什么都不用想的人……真好。”

    刘峰知道她在羡慕谁,其实他也挺感慨的,如果萧穗子喜欢林跃是因为日久生情,郝淑雯喜欢林跃是因为精神障碍,何小萍喜欢林跃是因为关怀照顾,那么林丁丁呢,时至今日他都无法释然战争结束后去文工团探望时,她对他说的那些话。

    为了保住她的清白,他把罪名都揽到自己头上,因此被下放伐木连,本以为她会被这件事打动,但是实际情况是并没有,林丁丁不仅拒绝了他,还告诉他之前回家探亲认识了一位余姓华侨,她很快就要出国了。

    那天他是喝了酒的,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要求林丁丁跟那位华侨分手,林丁丁怎么说的,很感激他的照顾,可是感激跟喜欢是不同的,而就算是自己喜欢的人,还得看看那个人能不能给她想要的生活,所以她是不会选择他的,无论如何都不会……

    正是这场谈话让他彻底清醒了,也是这场谈话令他无地自容,坚定了来北京守候的想法。

    他为林丁丁做了那么多,结果不敌现实。萧穗子给他写过一封信,能够从文字里读出她到对陈灿和对林跃的感情纠结。

    两个人做了那么多,想了那么多,但是付出和回报完全不成正比,倒是郝淑雯,这个曾经一听“林跃”这两个字就炸刺的大姐头,因为突如其来的疾病,成了林跃最亲密和在意女人。

    ……

    十五分钟后。

    四人来到位于沙子口斜街的缘赵记。

    临近中午,过来这里吃饭的客人络绎不绝,瞧穿衣打扮和说话口音,本地人居多。

    林跃要了四碗炒肝,两屉猪肉大葱包子,一碟酸辣黄瓜,一碟花生米,还有一瓶北冰洋汽水,那是给郝淑雯的。

    候有片刻,服务员端着托盘过来,先把做好的炒肝拿给几人,包子还在灶上大火猛蒸,得再等几分钟。

    来北京有一个星期了,萧穗子还是第一次吃炒肝,这里毕竟是首都,改革开放后,各地美食争相落户,不说两广特产,江淮风味,单单周边地区的美食,什么北京烤鸭、保定驴肉,天津大麻花,德州扒鸡,唐山虾酱,文安熬鱼,香河肉饼……变着样的吃,一个月都不带重复的。

    “这汤……好稠啊。”萧穗子拿勺子????肜锵滔闼囊绲奶乐??唐鹨豢橹砀畏沤?炖铮?捉兰敢徽蠛笱劬α疗穑骸斑恚?淮恚?贸浴!

    林跃说道:“你是上海人,本帮菜比较清淡,还以为你吃不惯这个呢。”

    萧穗子说道:“口味再清淡的上海人,在四川呆了整整十年,也早该适应重油重辣的饭菜了,别说,这炒肝看着不怎么好看,吃起来味道真挺好的。”

    要说为什么有这样的认识,很简单,因为掌勺的厨师面前放着一口大盆,里面不仅有切成小块的猪肝,还有一段段的小肠,这对于万事追求精致的上海人而言,有些不讲究,得亏林跃在炊事班当班长的那几年,变着花样地给他们做一些市面上少见的饭菜,什么烤鸭肠,卤鸭脖,泡椒鸡爪,羊杂汤,酱猪蹄……总之经过近十年的洗礼,对于那些看起来不怎么好看的食材,吃喝的时候并不排斥。

    林跃说道:“如果你不用勺子会更好。”

    这话把萧穗子说懵了,看看碗里的食物,很奇怪他为什么这样讲,要知道勺子可是服务员给放在碗里的。

    “炒肝呢,要这样喝。”

    他把碗端起来,手拖着底部,放到唇边嗦了一口。

    萧穗子说道:“是跟喝面茶一样吗?”

    她记得林跃带她喝面茶时,讲过食用要领,后来吃炸酱面,又跟她说了一段关于炸酱的心得,他说炸酱面的酱讲究小碗干炸,就是酱炸好后放置三天,不能坨,不能干,上面要飘着一层浮油。而北城的酱和南城的酱也不一样,南城人喜欢用六必居的,实惠,北城人喜欢用天源的,地道……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这已经不是会做饭更会吃饭的范畴了,而是升华到民生风俗、饮食文化这个层次。

    林跃说道:“对,炒肝呢,制作过程需要勾芡,这样做出来的汤汁会比较粘稠,锁住热量的同时更能保持它的风味,如果用勺子不断地???乐??柿耍?兜阑岜洹!

    她把碗放下,皱着眉头沉吟片刻,盯着他的眼睛问了一个问题:“我记得……你不是滇南人吗?怎么对北京的饮食文化这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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