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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杜英武对于他们的一举一动,其实一直了如指掌。
他在吐蕃站稳了脚跟之后,便派人回了趟安南,想尽各种办法,带走了两千来人。
这两千来人,就是他最核心的班底。
这些人到了天竺之后,杜英武可以说要什么给什么,除了官职。
因为杜英武要的,是让他们成为自己的眼睛,替他监视全国。
此番打了吐蕃之后,这些人便混进了当地的百姓之中,依然充分着杜英武的眼睛。
所以,对于宋军的配置,杜英武一直都非常清楚。
刚开始的时候,杜英武的想法很简单,养蛊养出来足够的精锐之后,再带上足够的乌合之众一起杀下高原。
然后与金国的金兀术相互配合,一路打到大宋的京都临安,干掉狗皇帝。
但是后来他发现,宋军竟然搞出了火炮这种玩意儿。
之前在李朝的时候,他就对宋军的震天雷印象非常深刻,现在他们竟然又有了比震天雷还要牛逼的火炮。
那声音,真的就跟天罚一模一样儿了。
大家都知道的一个常识,神鬼最怕天雷。
天竺的百姓,绝对是杜英武见过的全世界最虔诚的信徒。
他们李朝之前也信佛,但高层都知道,这玩意儿就是个收割财富的工具!
他们为什么要花那么多钱,修那么多金身的佛像?
那是因为他们都是看他们这些上层的!
只有他们先出钱,而且最好的倾家荡产式的出钱,百姓们才愿意跟着倾家荡产的出钱啊。
至于百姓们出了钱之后的事儿,大家都懂的嘛。
高层的钱,如数奉还!
百姓的钱,三七分成嘛。
还有那些金身的佛像,盛世的时候,那叫大国气派。
万一哪天国家破落了,砸了不就是现钱?
所以,在他们李朝,没有几个高层真信这东西。
但天竺不一样啊,他们是真信。
从上到下都信!
杜英武翻翻他们的史书,呃,他们没有史书。
杜英武打听打听他们的传说,他们这地儿,放着国王不当,非要出家的都一抓一大把。
杜英武也就是靠着他们这个特性,才那么轻易的造神成功,从而轻易的控制了天竺,成了他们的新国王。
可现在,又轮到他郁闷了。
他们越虔诚,火炮那种跟天罚一样的声音和威力,对于他们就越无解。
这玩意儿真砸不死几个人,但真能把范围之内的人全给吓死。
火炮在别的地方可能只是一种武器,但到了他们这儿,成了特么的信仰检测器了。
你不怕?
那是因为你不够虔诚,那你小心父神把你从他的蛋蛋上甩下去。
你怕?
那你还不赶紧跪地求饶?
这事儿无论正反,都没法儿操作!
甚至他都不敢把这玩意儿解释成邪神。
因为他要这么解释的话,百姓们要他也放一个天雷,他拿头去放啊!
一旦他放不出来,他焚天大神异父异母亲兄弟这个金身就要破灭。
这个金身要是破了,凭他对百姓们压榨那个程度,嘶.......
不敢想!
正是因为这个,他当即就确定了第二个备用方案。
由他坐在这逻些城里,吸引刘?等人的注意力。
然后由他的心腹,采用蚂蚁搬家的办法,分批带着小股精锐,绕过刘?的防线。
绕过去之后,先暂时隐藏起来。
等聚集个十几二十万人之后,吐蕃这边儿就不管了,到时候他也偷偷绕过去。
然后他就带着这十几二十万人,直接杀下高原。
有吐蕃这边上百万的乌合之众吸引刘?视线,再有金国的金兀术吸引岳飞的视线,他只要动作足够快,足以杀到宋国的都城。
反正他此去大宋,既不要城池,也不要财富,他只要宋国狗皇帝的命。
哦对,还得把他们的小皇帝救出来。
他已经藏了足够小皇帝复国的财富,至于小皇帝将来复国之后,还要不要向大宋复仇?
那就不关他的事了。
因为那个时候,他早已经到地下去陪伴自己的太后了。
至于天竺国或者天竺的百姓?
杜英武从看透这个国家以及这些百姓的本质之后,就再也看不上这个国家和他们的百姓了。
所以他压根儿就没想过,偷偷把他们的小皇帝从大宋偷出去,然后让他当天竺的国王。
他宁肯在海外找个地方给小皇帝复国,也不想让他的小皇帝跟那地方有任何瓜葛。
他怕小皇帝将来也变得跟那里的人一样,那他可就没脸去见他的太后了。
可恨的是,他这个计划,竟然被刘?的谨慎给无意中弄破产了。
到现在为止,他才偷偷运过去不到三万人。
这么点儿人,够干啥的呀!
想着这些,杜英武就头疼的直揉脑瓜子。
揉了一会儿之后,他才烦躁的看向了杜俊超。
“小超,给咱的人下令,利用剩下还没被发现的两条道路,增加每一次偷运的数量,抓紧时间运兵。”
听到杜英武这么安排,杜俊超想也没想就应道:
“好的叔叔,我现在就去下令!”
说完之后,他刚要走,就被杜英武给拦着了。
“等一下!”
“叔叔还有什么事吗?”
“一定要加强侦察,万一连那两条道路也被发现的话,就马上停止。
宁肯一个人都运不过去,也绝对不能被宋军察觉了我们的意图。”
听到杜英武这个交代,杜俊超不由皱起了眉头。
“叔叔,您的意思是,我们要和宋军硬拼?”
但杜英武并未回答他这个问题,而是站起身,然后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他。
过了好大一会儿,他才轻声问道:
“小超,你跟着我多少年了?”
听到这句话,杜俊超不知怎么的,眼眶就湿了。
仰起头,把眼里的泪珠子憋回去之后,他才看向杜英武面带自豪的说道:
“叔叔,侄儿从十五岁出仕便在您手里做事。
到如今,已经整整二十年了!”
拍了拍他的肩膀,杜英武不觉也红了眼眶。
“时间过的真快啊,转眼就已经二十年了。
叔叔记得,你刚入仕那会儿,是担任礼部郎中,结果连个公文都不会写。
为了这个,叔叔当时可没少揍你。
你不怪叔叔吧?”喜欢不写出师表,你北什么伐呀!请大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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